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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机关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关于宝应县机关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招租单位 |
江苏省宝应机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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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位置 |
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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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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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
3年 |
项目编号 |
BYGFZZ20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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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
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8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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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会时间 |
2020年12月9日上午9: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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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宝应县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人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如遇上级政策性调整,由出租方按照相关规定解释具体租赁期事宜),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承租人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8、租金一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方提前一个月预交给出租方。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自付。 9、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人后,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按照上期房屋租赁合同,并结合其他因素在本次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0、承租方原则上不得从事餐饮业(以现经营项目现状为准)、网吧、旅馆、棋牌室、游戏室、易燃易爆品(烟花爆竹)、油漆等影响周边环境卫生、有安全隐患、对居民正常生活有影响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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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
1、法人单位报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自然人报名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3、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4、意向承租人到现场(交易中心二楼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确认报名材料。 5、缴纳保证金的凭证。(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采用电汇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报名。
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帐户:10167801040000242000000000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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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详见上表。 2、意向承租人应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若有违背,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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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宝应县城南工业园软件大厦路南2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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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
0514-88990872 李女士 (报名事宜咨询) 13773338982 葛女士 (房屋具体情况咨询) 15050738799 王女士 (拍卖具体事宜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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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本次招租采取拍卖方式,其中拍卖环节由江苏润扬拍卖有限公司负责。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江苏润扬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