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扬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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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拍卖(调剂)程序:

一、委托人应当提供下列委托资料:
1、委托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个人:居民身份证)。
2、有关拍卖(调剂)标的权属证明(允许拍卖的批准文件、鉴定材料、瑕疵说明等)。
3、拍卖(调剂)标的清单和其他相关资料。

二、拍卖(受托)人根据上述资料对号入座逐一核实(含实物),符合委拍条件的与委拍人签定《江苏省委托拍卖合同》,符合调剂条件的与委托人签定《物品调剂委托书》。

三、拍卖佣金的收取、未成交的收取宣传(公告)等直接费用,成交的根据标的物成交价多少和其业务的费用繁简程度由委托人和拍卖人共同商定。

调剂物品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商定价格后在约定的调剂期内无论成交与否目前暂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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